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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凌晨到派出所留字条“一个月后自首” 不到一个月就落网

  • 发布时间:2024-01-12 08:10 来源:admin

  

窃贼凌晨到派出所留字条“一个月后自首” 不到一个月就落网

  嫌疑人(中)落网

  嫌疑人留的纸条。通讯员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吴涛 王培)“一个月后,我就来自首。”一个神秘的袋子出现在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中区派出所门口,里面有一张字条和被盗的手机、iPad等赃物。然而警方没给他“自首”的机会,东岳分局刑侦大队8月20日透露,这个狡猾又嚣张的窃贼近日落网,带破13起盗窃案,涉案金额3万元。

  “这怎么有个袋子?”7月15日一早,中区派出所民警在交接班时,发现门口地上放着一个袋子,而夜班人员也不知道这个袋子何时出现的。众人打开袋子,发现里面有一部手机和3个iPad,还附带着一张手写的纸条:“一个月后,我就来自首,还给你们一个大案件。”落款处写着嫌疑人的名字“高某”。

  根据这些内容,民警推断很有可能是盗窃嫌疑人来退还赃物。通过与报案信息比对,这些赃物与茅箭区某火锅店被盗的物品刚好吻合,只是少了被盗的6800元现金。由于涉案金额较大,中区所民警立即将该案移交给刑侦大队处理。

  “半夜退赃到派出所,还留纸条说要自首。”这样“奇葩”的事可不多见,刑侦大队民警调阅中区派出所门口监控后,发现7月15日凌晨4时,一名身材偏瘦的男子戴着帽子拎着个袋子来到派出所门口,蹑手蹑脚将袋子放下后迅速跑开。为确定嫌疑人的身份,民警从纸条上落款的名字着手调查,确实有一名叫做“高某”的惯偷。为排除别人冒用“高某”的身份,民警又梳理了“高某”过往的案件信息,经过深入调查比对,确认到中区所偷偷退赃的神秘男子,就是高某本人。民警在进一步串并和研判之后,发现近期发生的几起被盗案疑似与高某有关。

  高某流窜在外就是社会治安隐患,而他实名留下纸条,更是对公安执法部门的“挑衅”。通过对海量监控视频的追踪研判,警方发现高某在襄阳并摸清了他的活动情况,然而当民警赶过去,顶着高温蹲守摸排数日,却扑了个空。办案民警又发现高某8月7日曾在房县出现,这一次,刑侦部门组织精干警力迅速赶赴房县,在高某正欲乘车再次逃窜时,在客运站内将其抓获。

  高某到案后,看到民警已掌握的关键案件证据,便很快败下阵来,承认自己2022年10月以来犯下的大大小小盗窃案十余起,对“火锅店被盗案”以及盗窃多家商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根据相关警情的失窃时间和丢失财物等线索,逐步核实了高某在十堰城区流窜作案13起,涉案金额约3万元。

  在审问中,高某供述,7月15日他之所以到派出所退赃,是因为之前他都是小偷小摸,大多数当事人都没有报警,而在火锅店那次是他偷得最多的一笔,他害怕店主报警,惶恐不安之下决定使用“缓兵之计”,到派出所返还一部分赃物,并留下纸条声称“一个月后来自首”,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就被警方抓获了。

  目前,高某因涉嫌多起盗窃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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